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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章 赶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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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的话间刚落,士兵从者如云,在这样的气氛之下,人们的脑子里往往已经忘记了恐惧。他们的血在烧,不是喷向别人,就是喷向自己。想冷却,死都不可能。

‘轰轰轰’

紧闭的城门哄然打开,胡忧手握霸王枪,一马当先冲出城门。黄金凤手握双刀,紧紧的跟在他的身边。而武力并不高的哲别,也护在了胡忧的身后。胡忧本不让她们跟着,但是她们跟本不听,情况紧急,胡忧也拿她们没有办法。

对于这两个红颜的誓死跟随,胡忧还是很感动的。为了不让她们受到伤害,胡忧暗中给风吟几个打手势,让她们注意保护黄金凤和哲别。

五千战士冲出城门,见人便杀,毫没半点情面可讲。在此之前,两边人马并不认识,甚至从未见过,但是现在,他们却视对方如杀父仇人一般,恨不得把对方碎尸万段。

林桂人显然没有想到城门会突然打开,还冲出这批杀神,队伍顿时出现了混乱。不过他们毕竟是职业士兵,在中军的战鼓声指挥之下,很快就重新稳定住了站角,虎狼一般,向胡忧这五千赶死队扑了上来。双方都已经是杀红了眼的主,死亡对他们来说,已经再没有什么意义。只有杀戮,才是他们要做的。

胡忧是全军的箭头,他锁定了那些楼车的位子,在楼车与自己之间,拉出一条直线,手中霸王枪上下翻飞,抖出朵朵炫目的枪花。每一朵枪花,必定暴出更迷人的血花。

黄金凤双刀在手,如影随形的紧跟胡忧,凡有躲开胡忧霸王枪之人,她必定让他尝试双刀的厉害。二人配合,犹如来自地狱的杀神,专收人间之性命。

哲别手握连弩,跟于胡忧的身后,专选那些看上去有可能对胡忧够成威胁的人下手。她的箭法是百步穿杨,弩箭的准头也同样不差,很多林桂人还没有弄白明是什么回事,就已经倒在了哲别的弩箭之下。

如果说哲别的弩箭发射太快,很多林桂士兵,都是直到中箭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话,那么遇上暗夜四影的林桂兵,就是到死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了。

暗夜四影的眼中只有胡忧,虽然她们按胡忧的命令,分出一些注意力,去看黄金凤和哲别,但是她们的大部分精力,还是放在胡忧的身上。

她们不在呼自己能杀多少林桂人,她们只关心胡忧会不会受伤。如果有人注意胡忧身边情况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发现,很多砍向胡忧的刀子,或是射向他的冷箭,在近胡忧身的时候,会莫名其妙的被挡下来,跟本伤不到胡忧的身体。而有些士兵,明明有机会砍到胡忧,一刀下去,自己却莫名其妙的死掉了。

这些都是暗夜四影所做的事。虽然为了护着胡忧,她们都不同程度的受了伤,但是对此,她们并不在呼。

林桂中军显然已经注意到了胡忧这五千冲出堡宁城的人,战鼓不断的响起,四面八方的林桂士兵,接到号令,如潮水般涌向胡忧这五千人,上面的命令,是干掉他们。

胡忧的勇猛,击起了城上军民的热血,他们也犹如疯狂了一般,把箭雨和板砖大量的砸向林桂人。在这一刻,没有人能保持清醒,谁又愿清醒呢。

目标一近一近的靠近,但是前进的路,却变得越来越难。地上已经躺满了林桂士兵,但是他们的人,依然很多。他们前仆后继,他们如癫如狂。

霸王枪发出淡淡的黄芒,从一个身体抽出来,又扎入另一个身体。红色的枪樱更红了,枪头之上,却没有带一丝血渍。终于,第一辆楼车被成功的点燃。被泼上火油的楼车,火苗一下窜上十几米高,烟花一般,非常的壮观。

可惜胡忧没有功夫去欣赏他的杰作,从城门进攻到之里,让他的精神力大量的消耗,他的手都已经失去了知觉,重重的如灌了铅一样,都快抬不起来了。

但是胡忧知道,现在还不能停,还有更多的楼车还没有毁掉。毅力,精神力没有了不要紧,毅力不能消失了。

强忍着阵阵头痛,胡忧又把霸王枪送进了一个林桂人的体内。那是一个林桂军的千夫长,他本以为他可以杀掉胡忧的。他的刀都已经粘到了胡忧那被血湿透了的军服。可惜他只差了一点点,就错过了荣华富贵,同时丢掉了自己的性命。

浓烟滚滚,越来越多的楼车在风中燃烧着,那燃塌的楼车,拖着几十米长的火舌,轰然砸下。把下面的士兵,砸成肉泥。

“小心。”黄金凤一个错身,用肩头把胡忧给顶开,让他躲过了一根从十几米高砸下了的带火木条。可是纷飞的火星,却烧着了她的秀发。

胡忧心痛的一声怒吼,想都不想,直接用手去抓黄金凤燃烧着的头发。阵阵的灼热传来,胡忧并没有知觉,把火抓灭了,他的手都快烤熟了。

“你这个傻子。”黄金凤的眼泪都下来了,心痛的骂了胡忧一句。

胡忧挡开一支冷箭,嘿嘿的笑道:“要是看着老婆变光头,那才是傻子呢。”

黄金凤扑哧一笑,让这充满了血腥的战场,多出了一分柔情。那满地焦土,满布焦尸情景,似乎也不那么刺眼了。

号角和战鼓声摇天撼地,围在胡忧身前的林桂军突然如潮水般的散开,胡忧知道,并不是他们把林桂杀怕了,而是林桂人终于忍不住要出动精锐了。

“大家小心。”胡忧低喝了一声,是在提醒黄金凤和哲别,同时也提醒暗夜四影。胡忧知道,暗夜四影为保护他,全都已经受了伤。但是现在,已经顾不得那么许多了。

再次冲上来的林桂人,如胡忧料想中的一样,比之前那些士兵,强了很多。一枪劈开两个飞扑而的士兵,胡忧退了一大步。全身上下,一阵阵的发虚。他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几个倒在他枪下的人,他只知道,这不是最后一个。

百辆楼车,已经有七成被点燃,火光把天地都烧成了一片红。火和太阳都代表着光明,可是这里却只有血,没有光明。

战情惨烈得已经到了极点,但是却并没有到终点。有人类的地方,就必然有战争,这已经是历史的定律,没有人可以改变。因为这个世界,你不杀人,人要杀你。

忽的一枪刺着,带起的枪风,尖啸刺耳,有如鬼嚎,胡忧格枪一挡,‘咣’的一声,两枪一沾,马上各自分开。

“不死鸟果然有些手段。”一个好听的女声,在胡忧的耳边响起。

胡忧寻声望去,只见一个身披宝甲的女人,手握银枪,站在他的面前不远处。

胡忧在心里暗暗叫苦,刚才那一枪,无论是速度,还是角度都无懈可击,他知道眼前这个女人,是一个高手。

“这位姑娘,我们认识吗?”胡忧装傻充愣,借林桂士兵没有攻上来之际,赶紧回气。那些林桂士兵真是太不要命了,杀了快一个小时,他才第一次得到喘息的机会。

女人冷哼一声道:“烧了你的骨头,我认识你的灰。”

胡忧一脸惊讶道:“没有那么大的罪吧。难道我与你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是胡忧说顺嘴的话,他可不管眼前这人是男是女,就那么说。他的目的是借机休息,不是考试,用不着那么认真。

女人似乎没有查觉到胡忧的目的,又或者她跟本不在呼:“那到没有,你要是能做到这两点,我感谢你还来不急呢。千不该,万不该,你不应该杀死我唯一的弟弟。”

胡忧脸色一变,脱口而出道:“你是桂林帝国陈梦洁皇后”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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