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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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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沈沐卿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这文比之前他写过的任何一篇文都要温柔,大纲之中的结局也被他大幅度压缩到了几章就完结。

这是他在未来的第一次试水,开头自然要圆圆满满让人挑不出刺来才好。

所以即使因为境遇骤变而产生了一种想要暗搓搓报社的冲动,但考虑到未来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沈沐卿还是觉得这样的行为应该放在等他衣食无忧之后。

嗯,没错,苦日子才过了几天沈沐卿的梦想就完全变了。

他要成为一个毁人不倦的坑神!

沈沐卿外表无比淡定的洗漱,内心却竟想的是怎么怎么样才能让自己的文章吸引更多人的注意。

作为坑神,首先得有名气。只有有了名气,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慕名跳坑,最后像曾经他的那些读者一样,被成功的留在坑底。那时候,他已经有了足够的资金够他开销,自己也可以像在现代那样发展些副业出来,多好。

然而想象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沈沐卿心里也清楚,哪怕未来真有可能获得不匪的成就,此时的他也只是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

看着终端上显示的只有个位数的存稿,沈沐卿眼中的无奈一闪而过。这点存稿太少了,新文首发肯定要至少两章,剩下的万一后续他有什么事几天不能码字,这么点存稿怎么能支持的了。

洗漱完毕,随手给自己灌了瓶营养剂。沈沐卿看着柜子里仅剩的几瓶营养剂,决定化悲愤为动力,努力码字,争取早日升职加薪,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再次有了动力的沈沐卿点开文档,继续上一章的内容往下写。

之前写到黎轩与胡璃接触以后,直觉告诉他胡璃与一般人有异,但他又不确定这种感觉是否正确。为了观察胡璃,黎轩向熟人问到了胡璃的住址,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去胡璃的别墅瞧瞧。结果技术不熟练,被周围的保安当做狗仔给捉住了。

之后,胡璃会被请来处理这事,然后一个意外,不小心和黎轩结下了同盟契约。

在沈沐卿的设定中,虽然星际时代妖族没落了,但他们和除妖师之间的恩怨并没有消退。只要妖族与除妖师互相饮了对方的鲜血,就会结契。根据鲜血的能量,彼此之间的契约效力越强。

但这种契约很难结成,哪怕是最低级的暂助契约也有将近百年没出现过了。

黎轩和胡璃能结成是因为他们对彼此并没有真正怨恨,反而还有一丝淡淡的好奇。除此之外,黎轩的血脉以及体内那个倒霉精灵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在多方条件的作用下,黎轩和胡璃结契了。

并且他们结契使用的还是双方的舌尖血,是效力仅次于心头血契的第二强力契约。为了彼此的生命安全,哪怕他们再互相不爽,也得咬着牙帮对方度过难关。

至于他们为什么结契,只能说黎轩运气太霉,被桌子绊到直接撞到了胡璃身上,然后牙齿磕破了对方的唇。

结果明明是天敌的两人只能憋屈的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了。

在这里,沈沐卿隐藏了除妖师和妖互为天敌的设定,只是用一个有针对性的名字做了伏笔。同样的,关于同盟契约的其他作用,他目前也只是一笔带过。这些为不久后主角和胡璃带来“愉快”生活的作用,还是当时在揭晓比较有趣。

沈沐卿一边埋下悲剧的引线,一边揭晓之前留下的爆笑伏笔,整个情节天衣无缝的朝着中间段的温馨走去。

心里的坏主意咕噜噜的往上冒,沈沐卿码字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很快,他就码了四章。

胡璃因为黎轩的坚韧聪慧而对他印象大增,心里渐渐接纳了他作为盟友的身份,并告诉了黎轩他妖精的身份。紧接着,在黎轩第一部戏杀青之后胡璃策划着为他办了一场只有六只妖怪和一个除妖师参加的庆祝会,正式向黎轩介绍起自己的同伴们。

到这里,文章进入了前期的第一个小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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